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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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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1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能源”或“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王文彪先生出具的承诺函,详情如下:

 一、亿利资源集团关于东博煤矿煤炭资源价款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东博煤矿于积极办理国土资源部储量评审、备案工作。2011年11月25日,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向东博煤矿出具了《<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联储评字【2011】43号)。国土资源部于2012年5月23日下发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2】84号)。东博煤矿截至2011年10月31日,经备案的煤炭总资源储量为7,676万吨。

 鉴于,国土资源部备案储量较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备案储量增加了1,456万吨。为充分保障亿利能源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特作出以下承诺:

 若东博煤矿因国土资源部储量备案增加而需补交资源价款,亿利资源集团将无偿为东博煤矿承担全部需补交的资源价款。若东博煤矿因未补交或延期补交资源价款而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本公司将无偿承担相应罚款。

 二、亿利资源集团关于东博煤炭利润预测数补偿的承诺函

 亿利能源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亿利资源集团下属的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博煤炭”)100%股权,亿利资源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东博煤炭资产评估利润预测数与未来实际经营结果的差异作承诺如下:

 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东博煤炭下属东博煤矿采矿权出具了东博煤炭采矿权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采矿权评估报告”),本次收购以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作为交易定价基础。根据采矿权评估报告,东博煤炭2012年度8-12月、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预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6,028.10万元、14,467.42万元、14,467.42万元、14,473.07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公告时,如果东博煤炭经审计的2012年度8-12月、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能达到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则本公司在上市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公告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净利润差额。

 三、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为进一步规范亿利资源集团未来投资方向,彻底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彪先生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作为亿利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将严格督促亿利资源集团继续遵守并落实2012年11月22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相关承诺事项。并承诺只要本人继续作为亿利能源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及本人属下除亿利能源以外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本人控股的任何企业单位)将不直接或间接投资对亿利能源或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项目、业务或活动,如违反承诺,本人将补偿亿利能源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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