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3-01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3月24日(星期日)上午9点半
(二)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42号石岛山庄德意楼3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李建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总体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83,442,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本的33.38%。
(二)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2,883,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本的33.15%。
(三)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59,0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0.37%,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本的0.22%。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55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本的0.22%。
(四)其他出席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关于增补郭宏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表决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3,246,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1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3%。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2,883,46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4.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96,0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5.06%。
4、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增补徐学敏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表决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3,246,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1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3%。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2,883,46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4.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96,0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5.06%。
4、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3,246,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1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3%。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2,883,46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4.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96,0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5.06%。
4、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成都)律师事务所黄兴旺、陈笛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四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3-01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郭宏杰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清道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营销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李清道先生简历:
李清道,男,1966年3月生,高级工程师。1990年9月至1992年6月,就读于安徽财贸学院。1994年至1998年,就职于安徽定远县城乡建安公司,任项目经理;1999年调入定远县城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分管经营工作;2010年至今,任合肥金悦宾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清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