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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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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3-1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1年5月27日,经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丽珠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投资建设“丽珠集团(宁夏)医药产业园”项目(下称“本项目”),预计本项目总投资额10亿元,首期投资3亿元。通过在园区内成立“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和“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以满足公司现有的原料药生产企业——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下称“福兴公司”)和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北江公司”)的部分产品产能扩充及未来新品开发生产需要。

在上述项目筹建过程中,因新北江公司和福兴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持续稳定的盈利,美伐他汀、苯丙氨酸、盐霉素等其他产品的市场需求日益扩大,项目首期设计产能尚不能完全满足两家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供应,更考虑到未来新产品的开发生产需要,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大产能建设。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涨幅较大,导致土建工程费、工艺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高于项目预算。

基于上述,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由3亿元增加至7.24亿元,因该投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31.80亿元)的2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宁夏新北江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丽珠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9,000万元,占90%股权,新北江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占10%股权。

2、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宁夏福兴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丽珠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9,000万元,占90%股权,福兴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占10%股权。

2011年8月17日,经平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宁夏新北江公司和宁夏福兴公司同时成立,并分别取得营业执照。因项目建设尚未完工,目前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暂定为:筹建。

福兴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北江公司为公司控股92.14%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的投资金额由丽珠集团以借款方式给予宁夏新北江公司和宁夏福兴公司用于项目建设。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本项目投资主要目的是为满足福兴公司和新北江公司部分产品产能扩充以及未来新品开发生产需要。同时,通过丽珠集团(宁夏)医药产业园区的建设,优化公司原料药领域资源配置,以实现促进新北江公司和福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目标。

2、投资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资金为自筹资金。

3、投资风险:本项目的主要风险在于原料药行业竞争激烈,产品价格周期波动性大,有可能因产品价格下跌造成项目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投资回收期延长。

4、项目实施对公司影响:本项目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暨宁夏新北江公司和宁夏福兴公司201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业绩如下:

 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万元)
宁夏新北江公司31,396.7121,683.909,712.81-152.00
宁夏福兴公司26,447.0916,676.569,770.53-127.90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解决新北江公司和福兴公司目前存在的产能不足的问题,可充分利用宁夏丰富的煤炭、电力、农产品等能源资源及良好的发酵气候条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新北江公司和福兴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其他

本项目以往实施进展情况已在公司前两年度的定期报告当中予以披露,预计本项目在今年下半年可实现完工投产,项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或临时性公告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3-1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3年6月21日上午9:30在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年6月21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①截止2013年6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2013年6月19日(最后交易日2013年6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召开会议的合法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⑴《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⑵《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⑶《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⑷《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⑸《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⑹《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宜的议案》;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含全文及摘要)》;⑻《关于增加丽珠集团(宁夏)医药产业园项目投资额的议案》;⑼《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

强调事项: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议案相关内容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详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等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参会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登记时提交文件的要求:(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2013年6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曙光、杨亮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 号丽珠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20

电 话:(0756)8135888

传 真:(0756)8891070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5日

附件: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表 决 议 案表决意向
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五《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宜的议案》   
议案七《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含全文及摘要)》   
议案八《关于增加丽珠集团(宁夏)医药产业园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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