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通知情况: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3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 www. cninfo.com.cn)。
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19号223室
4、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下午15:00 至2013年3月22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章俊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8,963,6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6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8,140,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3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3,4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审议情况: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股158,88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股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股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
2、审议通过《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股158,88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股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股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
3、审议通过《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股158,88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股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股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
4、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158,88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股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股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158,88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股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股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
同意黄绍斌同志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熊俊同志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6、审议通过《关于为扬州奥克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158,88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股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股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
7、审议通过《关于续签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748,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36 %,反对股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弃权股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9%。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158,88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股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股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
9、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158,88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反对股74,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弃权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范从来、刘俊先生作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陈冬华先生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报告委托刘俊先生代作。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对201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情况进行了介绍。《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3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尹磊先生、沈苏宁女士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