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有媒体报道“天原集团酝酿定增,化纤大佬李水荣谋控股权”,公司得悉后,就报道的相关内容向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法人股东和市国资委咨询,均表示不知晓此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战略发展和战略转型升级的需要,适时进行融资,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但目前尚无明确的具体融资方案和计划,更无媒体所称的“天原集团定增,化纤大佬李水荣谋控股”之说。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各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各股东按照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报道中所说的“天原集团的日常经营主要由浙江荣盛来负责,宜宾国资公司基本上不管”完全与事实不符。
请广大投资者不要听信传言,注意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均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