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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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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参加了上交所“我是股东”活动的网络海选,投票给了自己想去实地调研的上市公司,希望能有机会现场调研。从介绍里我知道了我们小股民也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那么小股东享有哪些权利?小股东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联讯证券惠州演达大道证券营业部张先生来电)

 您好,感谢您支持“我是股东”活动!您可以持续关注上交所“我是股东”活动官方网站(edu.sse.com.cn),看看在得票排名中是否有自己投票的上市公司,如果有,您就可能有机会获得现场调研的机会。祝您梦想成真!

 的确如您所说,“股东”一词并非特指那些大规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大户”,只要您购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无论数额多少,您都成为了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我们非常欣慰地看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股东意识开始觉醒。但与此同时,不少投资者仅仅知道作为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并不清楚自己还享有其他的股东权利。实际上,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投资者享有法律规定的一系列股东权利。

 接下来,让我们重点了解股东的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以及选择管理者权利。

 第一,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

 投资者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成为该公司股东的重要目的之一在于获得投资收益。具体而言,股东获取资产收益的方式主要有三:一是按照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获得公司分红(包括现金分红和“送红股”两种方式);二是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以获得差价收益(即资本利得,也就是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收益);三是在上市公司解散清算后,按照法定顺序,股东有权根据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或公司章程的约定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二,股东享有重大事项决策权。

 即使您只持有100股上市公司股票,您也依法享有被称为“重大事项决策权”的股东权利,并可以行使此权利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股东重大事项决策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表决权、提案权、召集权和质询权。

 在股东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时,如果对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持有异议,那么其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三,股东享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即使是小股民,也同样可以选举代表自己利益的公司董事和监事。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选举出其信任且能够代表其利益的公司董事、监事。

 面对这些权利,作为小股东,应当如何正确行使呢?在股东大会参与投票表决是最基本的一个手段。有些投资者可能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有到股东大会现场才能参与投票表决。实际上,股东还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表决。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是为便于股东参与股东大会事项决议的表决,提高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比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设计。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为例,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都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或上交所认可的其他股东大会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为防止“大股东”利用持股优势操纵董事、监事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公司法》规定了累积投票制。这是一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选择董事、监事权利的重要制度设计。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累计投票制或股东大会决议实行累计投票制,那么上市公司股东根据法律规定选举出能够代表其利益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可能性就增大了。

 例如,某上市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5人,那么在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前提下,小股东王女士所享有的投票权总数即为200×5(200为王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数)。这样,王女士可以将其投票权总数集中于选举能够代表其利益的董事候选人李先生一人,以增加李先生当选董事的可能性。当然,王女士也可以将投票权总数分别投向5名董事候选人。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每一位投资者的投票都很重要,而这种制度设计,也有助于增强小股东们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我国法律有非常详尽的规定。如果您想更深入地了解自己的股东权利,以在未来的日子里更好地行使股东权利,也欢迎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如果上市公司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我参加了上交所“我是股东”活动的网络海选,投票给了自己想去实地调研的上市公司,希望能有机会现场调研。从介绍里我知道了我们小股民也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那么小股东享有哪些权利?小股东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联讯证券惠州演达大道证券营业部张先生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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