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2年8月27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于绩差公司,鼓励结合资产重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鉴于上市公司的现状,公司董事会已提出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同步进行的总体方案。2012年7月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它相关议案。2012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201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同意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479号)。决定核准本公司股票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恢复上市。2013年1月28日,公司重组方王辉、王涛(以下简称“重组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30086号),中国证监会已对重组方提交的《王辉、王涛收购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重组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重组方已于2013年3月12日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了补正材料。
2012年8月2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手续。
若公司未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将存在退市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
邮编:610015
电话:028-8675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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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锋
电子信箱:wufeng@ufg.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