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度,国际经济持续低迷,欧债危机不断深化,国内经济增长减缓。公司紧紧围绕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把握国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政策导向,在做精做强核心传统业务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新兴产业布局和市场突破,以取得全国质量奖为契机,全面提升企业经营品质,巩固制冷配件的行业地位,提升特种空调和新能源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取得可再生能源业务的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公司经营指标的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930.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46%;实现净利润35,409.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75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4%。
(一)2012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
1、持续深化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1)制冷配件业务推陈出新,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制冷配件业务深入推进“小单元、强终端”专项工作,通过开展以降本增效为中心的技术和管理创新,不断深化精益生产,着力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有效控制了经营成本,提升了生产效率;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营销策略,在不利的市场形势下依然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以智能控制为方向,整合硅控制微电子技术,加快布局压力、温度、湿度控制元器件的三代产品。
(2)核电暖通系统总包业务取得重大进展
制冷设备业务转型升级取得突破,公司获得田湾核电站3、4号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暖通系统集成总包合同,标志着公司由“暖通设备制造商向暖通系统集成商”的实质转型,中央空调业务特种化战略达成阶段性目标,也大大推动了“从提供产品向提供系统集成”的产业升级转型战略的深入。
(3)可再生能源业务快速发展
可再生能源业务方面,公司全面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技术,以电厂余热利用作为重点突破,加强区域能源规划、投资、系统集成与运营管理;通过碳排放政策研究和交易等多种形式推进节能板块商业模式的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抢占优质市场资源,加快业务布局,巩固了公司在中国北方可再生能源利用市场的品牌形象和主导地位,实现营业收入和盈利同比较大幅度的增长,为公司全面发展节能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1)强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盾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建立产研结合、协同发展的开放式技术经营平台,同时继续深化与国家一类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012年,公司申请受理专利达到250个,其中发明专利103个;共获得授权专利156个,其中发明专利17个。
(2)积极推进创新成果转化,技术、产品及工艺创新成果显著
可再生能源领域通过开发新型余热回收供热系统,丰富公司技术路线,增强业务拓展能力,有力助推地方政府的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为公司在节能产业的领军地位提供了技术和产品支持。
多晶硅项目重点工艺创新项目D还原、D氢化专利技术研发成功,并在试生产期间通过大量的技术和工艺革新,进一步提升了系统的成熟性,提高了公司在技术和成本控制上的优势和能力;内蒙古乌拉特后旗1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并网发电,进一步降低产业综合成本。
3、全面加强经营质量,企业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1) 公司持续深入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结合企业文化和产业特点,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经营品质,并荣获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第十二届全国质量奖”。
(2)公司获得首批蒙特利尔多边基金资助,社会效益显著,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价值。
(3)各子公司内部通过组织机构和岗位优化,对外采用“稳客户、抢订单”等有效举措,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人均效能明显提升。
(4) 顺利发行公司债券募资12亿元,通过进一步的融资创新和更科学的资金管理,有效控制了财务成本。
(二)2012年度工作不足之处
1、公司转型升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高级人才库建设势在必行。
2、公司全面进入新业务领域,由此带来企业规模迅速扩张,企业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面临更高的要求。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1. 本期公司出资设立盾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于2012年5月23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50000783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本期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与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鹤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鹤壁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41060000000367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出资3,7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本期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7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7068200000082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才良
2013年3月14日
股票简称 | 盾安环境 | 股票代码 | 002011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何晓梅 | 包宜凡 |
电话 | (0571)87113798 | (0571)87113776 |
传真 | (0571)87113775 | (0571)87113775 |
电子信箱 | dazq@dunan.net | dazq@dunan.net |
| 2012年 | 201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0年 |
营业收入(元) | 7,579,309,504.59 | 5,037,462,412.72 | 50.46% | 3,695,219,243.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7,519,080.88 | 293,006,043.15 | 1.54% | 218,185,956.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0,796,931.24 | 252,329,989.26 | -0.61% | 202,582,993.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0,760,882.04 | 442,497,582.70 | -38.81% | 291,717,088.1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51 | 0.3857 | -7.93% | 0.29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42 | 0.3827 | -7.45% | 0.29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64% | 14.21% | -4.57% | 11.53% |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0年末 |
总资产(元) | 10,109,941,880.25 | 7,651,382,622.39 | 32.13% | 5,221,712,03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214,378,917.31 | 2,958,344,440.68 | 8.65% | 1,872,463,078.89 |
浙江天堂硅谷久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5% | 8,800,000 | 0 | | |
西安长咸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 | 8,600,000 | 0 | |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国有法人 | 0.88% | 7,350,301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报告期股东总数 | 38,34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37,245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96% | 360,000,000 | 0 | 质押 | 180,000,000 |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3% | 89,069,416 | 0 | | |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9% | 15,000,000 | 0 | 质押 | 15,000,000 |
陈伟峰 | 境内自然人 | 1.79% | 15,000,000 | 0 | 质押 | 15,000,000 |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 国有法人 | 1.3% | 10,928,000 | 0 | | |
天津远策恒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8% | 9,900,000 | 0 | |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7% | 9,000,000 |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