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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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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05 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公告编号:2013-09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德豪润达”)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12号文核准。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8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8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430,402.05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最近一期末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4.94%,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7.0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1,754.81万元(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发布2012年度业绩快报,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12.55万元(未经审计)。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情况可合理预计,2012年年报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此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48%-6.4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3月19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3月20日(T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本次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上/网下回拨后,认购不足8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9、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发行代码为“101698”,简称为“12德豪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98”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165”。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3年3月18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与《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德豪润达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评级、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网下询价日(T-1日)2013年3月19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日、网下认购起始日(T日)2013年3月20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认购的日期以及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工作日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人民币元
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2德豪债”)。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48%-6.47%,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且在其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其存续期限前3年的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且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0、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2、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上/网下回拨后,认购不足8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13、本次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认购不足8亿元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1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深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3年3月20日,起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3月20日。

 1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1、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商业银行短期借款31,969.00万元,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发布2012年度业绩快报,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12.55万元(未经审计)。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情况可合理预计,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此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26、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3月18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3月19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3月20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T+1日

 (3月21日)

网下申购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T+2日

 (3月22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6: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3月25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预设区间为5.48%-6.47%,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询价的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3年3月19日(T-1日)13:00-16:00之间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本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本期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3年3月19日(T-1日)13:00-16: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购传真:010-88027190、88027175、88026691

 咨询电话:010-88026723、88027977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及以上《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3年3月20日(T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额的10%,即0.8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3年3月20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8”,简称为“12德豪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3年3月20日(T日)之前开立A股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深交所传送的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结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额的90%,即7.2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最终网下认购不足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余额包销。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3年3月20日(T日)与2013年3月21日(T+1日)每日的9:00-17:00及2013年3月22日(T+2日)的9: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3年3月19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欲参与网下协议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3年3月19日(T-1日)13:00-16: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购传真:010-88027190、88027175、88026691

 咨询电话:010-88026723、88027977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3月21日(T+1日)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订《网下认购协议》。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的内容包括该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与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申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与《网下认购协议》相同的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的要求,在2013年3月22日(T+2日)16: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德豪润达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银行账户:31006672601815000227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037

 联系人:李雯雯

 联系电话:010-88027195

 传真:010-8802719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13年3月22日(T+2日)16:00前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获配的全部债券,同时,申购人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

 联系人:邓飞、章新宇

 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2、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联系人:伍敏、陈绍山、张海梅、傅璇、曹子威

 电话:010-88026652、88026723

 传真:010-88027190、88027175、88026691

 发行人: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利率区间:5.48%-6.47%)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于2013年3月19日(T-1日)13:00至16:00时之间连同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传真:010-88027190、88027175、88026691;电话:010-88026723、010-88027977。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获配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 金填写“基金简称”+ “证基”+ “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 “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对本期债券的最大认购量。

 4、最多可填写5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5、本期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00%-6.00%,某机构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5.10%1,000
5.20%2,000
5.30%3,000
5.40%4,000
5.50%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但高于或等于5.4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40%,但高于或等于5.3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0%,但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8、参加询价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于2013年3月19日(T-1日)16:00前将本表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询价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机构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机构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号码:010-88027190、88027175、88026691

 确认电话:010-88026723、88027977

 联 系 人:傅璇、曹子威、尹子辉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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