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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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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非现场开户开闸
可通过见证、网上等方式开户
□本报记者 蔡宗琦

 □本报记者 蔡宗琦

 

 为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立活动,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中国证券业协会15日发布《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放开非现场开户限制,明确证券公司不仅可以在经营场所内为客户现场开立账户,也可以通过见证、网上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客户开立账户。

 《规范》以鼓励证券公司差异化发展为导向,以客户账户开立的基本流程和标准为主线,通过强化自律管理,引导证券公司作为风险控制的主体,在探索新开户方式的同时,不断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防范不合格账户的产生。对见证开户做出特别规定:强化开户见证人员制衡机制,确保开户见证人员工作独立性;加强见证地点管理;强调见证留痕;加强重要合同及凭证管理。对网上开户做出特别规定:提出凭合法有效数字证书办理业务的要求;强调证券公司应对数字证书记载的个人信息与账户有关个人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强调网上开户的风险提示。

 为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对证券公司采用见证、网上等开户方式提出更高的规范性要求。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应包括身份验证、资料审核、投资者教育、协议签署、账户开立、账户回访等必备环节,并对每项业务环节提出原则性的规范要求。证券公司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开立账户,均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和审慎原则,审核客户身份的真实性,确保客户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这一核心要求,始终贯穿于开户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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