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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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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3-00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9:30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54,947,39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3.005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纪向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苏州高新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54,947,397100%通过
《苏州高新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54,947,397100%通过
《苏州高新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54,947,397100%通过

《苏州高新2012年度红利分配方案》454,875,01799.9841%72,3800.0159%通过
《关于公司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454,947,397100%通过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454,947,397100%通过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出具本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454,947,397100%通过
《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454,947,397100%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李国兴律师、郁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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