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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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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须警惕泡沫化
□本报记者 顾鑫

 □本报记者 顾鑫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文化建设提升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并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分析人士认为,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指日可待。然而,文化产业的做大并不意味着文化强国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尤其要警惕以量为纲的发展思维可能导致的文化产业发展“泡沫化”——产值“虚胖”、创意和文化内涵缺失、量多竞争力弱、文化资源遭遇破坏性开发。

 把文化列入政绩考核体系,将让地方政府加大文化投入,增加文化产品供给,更好地建设人民的精神家园。当前,文化产品结构性短缺状况较突出,这一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十分明显。实际上,正是受益于文化体制改革和相关扶持政策,文化产业这几年获得了迅速发展。201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3479亿元,占GDP比重为2.85%。

 然而,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泡沫化苗头。调研显示,目前文化产业园遍地开花,全国超过万家;一些园区内企业同质化倾向严重,真正有文化内涵的不多,有的甚至以发展文化产业为名搞起了房地产,有的文化项目耗费巨资经营却很惨淡,有的项目不伦不类,甚至破坏了原有的文化资源。

 分析人士认为,政绩考核方式如果不当,可能引发新一轮文化项目的“大干快上”,导致有些存在急功近利心态的地区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阻碍文化强国发展目标的实现。发展文化产业重量更要重质,考核应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并出台配套政策,真正提升文化软实力。

 首先,对于文化改革发展,当前存在的一个重要认识误区是将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化混淆,对于前者应当鼓励,而后者则应坚决反对,并抵制将所有文化资源都变现的冲动。文化产业化意味着将所有文化看成商品,而忽视其教化公众、提升民族文化素质的功能。我国文化资源丰富,但开发的前提应当是保护好文化资源,有的时候保护也是生产力。

 其次,应正确理解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中,转企改制是为了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而不是“甩包袱”。对已经转企的单位,应该给予适当的扶持政策,帮助其完善机制,增强活力,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对不适宜转企的文化事业单位,应加大投入,更好地发挥其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文化研究、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在考核时,两者也应区别对待。

 第三,文化产业并不适合所有地区发展,因而在考核时不应“一刀切”,不适合发展文化产业的地方不要强求。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应从国家层面进行整体协调,针对不同区域制定不同的发展重点。否则,可以预期一些地方将通过廉价出让土地进行招商引资,而最终却“挂羊头卖狗肉”,为应对考核而粉饰数据、给文化产业“注水”。

 在出台和落实扶持政策时,政策补贴应当向文化企业龙头和重点区域倾斜,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企业和区域性的特色文化产业。落实补贴也要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此外,还应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真正打破行业和区域的壁垒,让资本在企业并购中有效发挥作用,为优势企业快速做大做强创造条件。

 第四,文化产业需要智慧、创意等原创性资源的投入,而当前在某些文化产业领域,原创性要素在分配中的地位还不够高,原创作品获得的保护力度也不足,这些因素导致文化创作的积极性不高,并从根本上抑制了文化产业软实力的提升。为此,应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政策法规,否则我国的文化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将难以抢占制高点,即使做大也只能处在价值链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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