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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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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整合迈出关键一步 期待配套政策出炉
□本报记者 顾鑫

 □本报记者 顾鑫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这个机构改革方案中以十四个字定义的国务院机构,尚未真正面世就引来诸多争议。有代表直言:“哪一个部委要把所有要分管的领域都在名字中体现出来?”

 名字长短只是争议之一,之前呼声较高的大文化部最终并没有在方案中出现,合并后的机构如何进一步转变职能也存在诸多顾虑。代表委员们表示,将这两个职能部门合并体现了我国渐进式改革路径选择的特点,未来相关部门的进一步整合依然可以期待。

 代表委员们认为,文化改革发展可以说又向前迈出了关键一步,但这只是个开始,下一步应当切实转变职能、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破除本位主义、尊重市场规律,打破文化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发展的壁垒,进一步释放文化产业的生产力和更好地打造文化强国。

 文化机构改革迈步

 3月11日,各代表团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方案作了一处修改,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部分(四)中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实际上,除了名字长短,代表委员更为关注的是职能有没有真正理顺和文化改革发展的进程。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席阿来说:“叫传媒总局或传媒部为什么不行?可是网络又没有纳入进来,其它一些部门还在承担网络管理的职能。当前网络技术已比较成熟,网络已成为重要媒体,这可以说是一个共识,这一次机构改革没有涉及。”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直言:“之前成立国家文委(文化委员会)的呼声那么高,为什么没有实施?”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王峰副主任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内容和考虑”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时,对这些疑问给出了解释。他说:“机构改革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看准了先迈出一步。这次把新闻出版总署与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两个机构合并起来,这就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多位代表委员也表示,新闻出版总署与广电总局合并,文化管理领域的机构改革迈开了一步,这对于现阶段进一步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巨大。

 配套政策有待跟进

 传媒领域的代表委员和有关官员认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组建将有利于打破行业壁垒,促进传媒企业的跨行业发展和进一步做大做强,希望下一步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突破体制瓶颈和理顺管理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中南传媒董事长龚曙光表示,这将改变行业管理上存在的壁垒,中南传媒的多媒体、全媒体战略有望得以真正实现。全国政协委员、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副总经理吴志明表示,未来一定会出现几个大的传媒集团,这个步伐会加快。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这项改革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它有利于综合利用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等多方面的文化资源;有利于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利于协调推进这些行业、体制和机制深化改革。”吴志明认为,新的机构设置有利于媒体资源整合和管理效率的提升,未来平面媒体和广播电视在报道时可以做到资源共享。

 但体制瓶颈还有待进一步突破。吴志明坦言:“尽管媒体的跨行业融合有望加快,但区域壁垒还是会存在,每个区域都‘宁当鸡头不做凤尾’,要把主流媒体抓在自己的手上。”

 要突破背后的体制瓶颈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多位代表委员认为,关键是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该放的权要放,不该管的不要管,不缺位也不能越位,只有这样才能激活文化市场。

 阿来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有一年去美国考察,首站是了解其政府部门设置,有一个新闻文化处,仅有20-30个人。文化管理应主要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用搞那么多的部门来管。

 阿来认为,职能没有转变,管的事就不会少。相对于机构合并,转变职能更加重要。“管文化的方式还是应该宽松一些。”

 由于政府职能没有切实转变,我国在文化方面的投入重复建设严重。同时,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重视程度仍显得不足。“文化产品关系到人的精神道德,而现在娱乐的内容太多,严肃的太少,讲一点正面的又有假大空之嫌。法国、德国至今还有政府补贴的频道,如专门谈读书的,国内普遍是收视率至上。”

 吴志明建议,政府调控应当重在监管内容,不要限制媒体的经营;出版领域一些民营图书公司创意能力很强,未来应当可以申请书号,而不是只能通过国有控股的出版社;机构设置上,基层要依据当地的情况合理设置。还有代表建议,有些缺资金的地方甚至都不必设管理部门,直接把资金拨给图书馆、剧团等事业单位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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