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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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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3-004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说明

鉴于近日在有关证券网站上流传一些关于公司土地和项目建设情况的不实报道,经核实,本公司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在普宁拥有的土地资产详细情况如下表:

注1:该土地系经普宁市政府统筹“置换”取得,该地块的用途现已由“医卫慈善”变更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变更为普府国用(2013)第特02410号。

上述土地资产,除2012年10月本公司购买的一宗位于普宁大道南侧总用地面积67,167.00平方米土地尚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外,其余在普宁市所拥有的土地均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存在重复购买的情形。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普宁国土局”)曾向公司核发过编号为普府国用(2008)第特00098号和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0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因规划调整和土地用途变更,上述两证先后被普宁国土局收回并注销,本公司不存在伪造土地使用权证号的情况。

2、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在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投入共计723,183,134.50元。其中,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580,405,000.00元,并合法取得国有土地证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84号(图一)和普府国用(2011)第特02314号(图二),面积分别为80,913平方米和218,870.90平方米的两块土地;公司共支付基建款122,893,743.10元,主要用于填土、管网安装、排污供水堤围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以及部分临街商铺建设。另外,根据公司与普宁市政府签署的《关于收购中药材市场的框架协议》和《中药材市场的经营管理权移交合同》,公司还竞得普宁市旧中药材市场的国有房地产,其中,土地使用权入账17,608,780.00元,房屋入账2,275,611.40元。

由于普宁当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采用“生地”(是指已完成土地使用权批准手续,而未进行或部分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和土地平整的土地)出让的形式,征地时保留土地原有的生态状况,须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进行土地平整后方能投入使用,因此上述土地在取得时并未平整,包含部分洼地、溪涌和丘陵坡地等,公司现已完成部分土地的平整。上述土地位于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普宁大道南,与媒体报道的位置有部分重合,毗邻即将投入使用的厦深铁路普宁火车站,交通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2012年10月,公司为该项目还支付土地出让金1,310万元,购买了面积分别为2,852平方米和738平方米的土地,并分别取得普府国用(2012)第特02386号(图三)和普府国用(2012)第特02385号(图四)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在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土地及固定资产、设备等方面的投入合计756,953,344.98元(不包括流动资金)。该项目位于公司共支付336,000,000元购买的两块土地上,公司已合法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图五)和普府国用(2008)第特01727号(图六),面积分别为319,600平方米和146,884.60平方米,合计约700亩,其中该项目规划用地约500亩,分摊计入该项目的土地价款为240,000,000元(尚有后续发展可建设用地约250多亩)。上述土地在取得时并未平整,包含部分洼地、溪涌和丘陵坡地等,公司现已完成部分土地的平整。该项目的填土、管网安装、排污供水堤围工程、基建工程、装修配套设施、温控设施、冷库设备、仓储设备和运输车辆等方面的投入共516,953,344.98元,建筑面积69,900平方米(不包括中药材养护晾晒场),其中仓库42,000 平方米(层高为10.3米, 该层高实际仓储容量可比普通层高仓库提高1~2倍),综合大楼11,500 平方米,宿舍楼16,400 平方米。

4、公司在普宁市池尾街道普宁大道(贵政山路段)北侧合法拥有两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31号(图七)和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95号(图八)的土地,面积分别为111,585平方米和15,054.2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该地块原为公司中药饮片三期工程用地,后因项目选址改为安徽亳州,所以改为公司的其它项目预留用地。为购买上述两块土地,公司共支付了3.6亿元,包括土地竞拍成交价款、土地用途性质变更等费用。上述地块在取得时并未平整,包含部分洼地和丘陵坡地等,土地的具体位置如下图所示:

5、普宁市汇润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润地产”)为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控制的企业,公司与汇润地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隐瞒关联交易的情形,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2010年8月,本公司与非关联方陈振新以订立协议的方式,将位于普宁市流沙广达东路东侧的面积共2,531.95平方米的地块进行协议转让,协议约定由陈振新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款,原土地使用权随地价转让款的支付而转移给陈振新。本公司已于2011年收到该土地款项,取得转让款1,228.75万元。上述地块原值947.05万元,账面净值825.45万元,本公司已于2011年报中确认“营业外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利得”403.30万元,并已完成土地转让手续。

媒体报道中所指建于上述地块的楼盘项目于“2010年10月16日开盘,当天推出就被意向的客户预订一空”。据本公司了解,通过提前接受客户预订的方式锁定有购买意向客户在当地房地产项目销售中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情况。

(2)为解决康美中医院的配套宿舍用地问题,经普宁市政府统筹,将公司原拥有位于占陇镇广汕公路南侧,占地面积33亩的地块调整为文竹北路东侧、环市北路南侧,占地面积为34亩( 因规划红线图和蓝线图标示差异,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9,305.60平方米)的地块,并通过招标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091号。2013年1月4日,该块土地用途由“医卫慈善”变更为“商住用地”,国有土地证号也变更为普府国用(2013)第特02410号(图九)。

二、其它说明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其他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8日

序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平方米)

成交价格

(万元)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
普宁市流沙市区长春路北侧6,425.001,426.00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75号其他商服用地
普宁市流沙市区赵华路西侧1,669.00202.00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76号其他商服用地
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80,913.0058,040.50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84号商住用地
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218,870.90普府国用(2011)第特02314号商住用地
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738.001,310.00普府国用(2012)第特02385号其他商服用地
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2,852.00普府国用(2012)第特02386号其他商服用地
普宁市大南山镇镇区揭神公路东侧319,600.0033,600.00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仓储 物流 办公 宿舍
普宁市大南山镇镇区揭神公路东、麒大线南146,884.60普府国用(2008)第特01727号仓储 办公 宿舍
普宁市池尾街道普宁大道(贵政山路段)北侧111,585.0036,000.00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31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
10普宁市池尾街道普宁大道(贵政山路段)北侧15,054.20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95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
11普宁市池尾街道市科技工业园内92,714.005,600.00普府国用(2007)第特01659号厂房
12普宁市流沙市区新河西路西侧27,387.005,635.30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51号医卫慈善
13下架山镇卫生院后14,000.00420.00普府国用[2004]第特00956号厂房
14普宁市流沙市区文竹北路东环市北路南19,305.60注1普府国用(2010)第特02091号医卫慈善
15普宁大道南侧67,167.0011,000.00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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