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拆迁工作概况
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市域快速通道及“二环十五放射”道路景观通道建设的通知》、《郑州高新区拆迁安置办公室关于“二环十五放射”科学大道段道路建筑物拆迁的通知》及《郑州高新区“二环十五放射”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科学大道段、西三环高新区段涉及国有土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本公司位于科学大道与金梭路交叉口的地上东区、西区生产及办公用房部分位于拆除范围内。
二、拆迁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12年11月3日披露的《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拆迁及政府补偿》公告了2012年11月2日公司与政府签订《科学大道绿化提升工程拆迁补偿协议(一)》,该补偿协议标的涉及的土地及房屋,是公司的西厂生产区。该协议涉及土地补偿费534.61万元、房屋补偿费1632.92万元、搬迁补偿费27.67万元、临时安置补助费86.70万元,设备拆装费49.42万元,本次补偿费金额共计2331.32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2年11月17日披露的《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拆迁及政府补偿》公告了2012年11月16日公司与政府签订《科学大道绿化提升工程拆迁补偿协议(二)》,该补偿协议标的涉及的土地及房屋,是公司的东厂区综合办公楼。该协议涉及土地补偿费529.31万元、房屋补偿费1569.95万元、搬迁补偿费22.70万元、临时安置补助费83.97万元,本次补偿费金额共计2205.93万元人民币(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收到拆迁补偿款情况
2012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依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补偿协议签订生效后,政府先按土地、房屋补偿费用的80%支付给本公司,余款待拆迁完毕并经政府验收合格后支付。
根据《拆迁补偿协议(一)》、《拆迁补偿协议(二)》项下约定,公司应收到:西厂区土地补偿费:534.61万元、房屋补偿费:1632.92万元;东厂区土地补偿费:529.31万元、房屋补偿费1569.95万元,共计应收到土地及房屋补偿费 4266.79万元,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该次合计实际收到东、西厂区土地及房屋补偿费的80%,金额为3413.43万元,剩余20%的土地及房屋补偿费待政府验收合格后支付(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目前,此次拆迁工作经政府验收现已合格,根据《拆迁补偿协议(一)》约定:公司应收到剩余的西厂区土地及房屋补偿费的20%:433.506万元、搬迁补助费27.67万元、临时安置补助费86.70万元、设备拆装费49.42万元。鉴于公司按照拆迁协议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政府支付搬迁奖励费216.75万元。根据《拆迁补偿协议(一)》约定公司应收到剩余拆迁款金额共计814.046万元。
根据《拆迁补偿协议(二)》约定:公司应收到剩余的东厂区土地及房屋补偿费的20%:419.852万元、搬迁补助费22.70万元、临时安置补助费83.97万元。政府搬迁奖励费209.93万元。根据《拆迁补偿协议(二)》约定公司应收到剩余拆迁款金额共计736.452万元。
以上补偿款剩余金额共计1550.498万元,2013年3月6日公司实际收到1550.5万元。
三、拆迁事宜对公司2013净利润的影响
截止本次公告日,根据《拆迁补偿协议一》、《拆迁补偿协议二》约定,公司得到的补偿款总额为4963.93万元,扣除公司拆迁资产账面净值 2709.60万元,本次拆迁对公司2013年净利润影响约为1023.05万元。
四、其他
本次收到补偿款后,该拆迁项目政府补偿款已全部收到,公司电测、电表部分及总部均已完成搬迁,现已正常生产、办公。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