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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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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3-00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公司”)于2013年3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通知,升达集团将其持有的升达林业股份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交易时间参与交易的 原股东参与交易的 证券公司证券数量 (股)购回期限
2013年3月6日升达集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000,0001年

二、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升达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9,438,82337.22%223,438,82334.7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控股股东升达集团预计:包含本次约定购回交易,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包括但不限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公司股份总数的5%~18%。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升达集团的意见行使。

4、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升达集团。

5、购回期满,如升达集团违约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股份。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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