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公司”)收到《佛山市科技局、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科技厅和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LED产业)计划项目的通知》(佛科[2012]105号),并于近日收到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拨付的省战略专项经费1,200万元。该项目是由国星光电牵头,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半导体”)、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共同合作申报的广东省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项目名称为“高效LED外延芯片结构设计和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该项目政府拨付的资助经费,国星光电、国星半导体、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和华南理工大学按15%、45%、30%、10%的比例进行分配,即公司获得项目资助经费为180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星半导体获得项目资助经费为540万,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获得项目资助经费为360万,华南理工大学获得项目资助经费为120万。公司在收到该项目专项经费后的一个月内将其余经费分拨到其他合作单位。
公司收到的上述专项经费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项目的归属期间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分次计入各期损益,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结果需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