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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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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欲涉矿 两董事反对
托管大股东部分路桥资产
□ 本报记者 王锦

 □ 本报记者 王锦

 

 上市公司涉矿成风,现金流一向宽松的山东高速也欲投身矿业投资,不过两名董事会成员表示反对。此外,山东高速还托管大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旗下部分路桥资产,或许意味着大股东的资产注入承诺更近一步。

 涉矿获两张反对票

 山东高速公告称,为推进矿业领域投资,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与北京地缘金都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矿业公司,通过资本运作方式介入“短、平、快”的矿业项目,快速做大做强公司矿业领域资产规模。

 据介绍,矿业公司名称为山东高速吉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投资公司出资510万元,持股51%;地缘金都矿业出资490万元,持股49%。经营范围包括矿业投资,股权投资,矿产勘查,矿产项目开发,矿产品销售,投资咨询等。同时,为保障矿业公司项目运作需要,公司将向投资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股东借款。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该项目存在较大投资风险,从审慎角度,公司副董事长郑海军、董事杜渐在董事会审议《关于与北京地缘金都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矿业合作公司的议案》的表决中投了反对票。但最终山东高速董事会还是以9票同意、2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托管大股东部分路桥资产

 同时,山东高速还公告,为落实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整合路桥资产的有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所属有关路桥公司股权委托公司管理。

 公司与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北莱公路等)》,代其管理莱州市北莱公路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利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65%股权。受托管理的标的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1日,委托管理费每年60万元,由委托方于委托期限内的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公司与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济邹公路)》,代其管理山东省济邹公路有限公司30%的股权。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委托管理费每年10万元,由委托方于委托期限内的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这或许是山东高速大股东资产注入的第一步。此前,根据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山东高速集团确定山东高速未来将作为集团高速公路、桥梁优质资产的运作及整合的唯一平台。山东高速集团已经制定高速公路主业整体上市的规划,未来3-5年内,将旗下已建成的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路桥资产,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双方股东利益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持续注入山东高速。

 山东高速集团目前持有山东高速71.21%的股份。不过,山东高速集团还持有刚刚恢复上市的*ST路桥60.66%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ST路桥主要从事路桥工程施工和养护施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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