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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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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3-00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补充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或“本公司”)已于2013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关于内蒙古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向大唐国际管理企业供应煤炭的议案》及《关于2013年公司部分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建议作为临时添加议案内容,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于内蒙古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管理企业供应煤炭的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北京大唐燃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内蒙燃料公司”)与本公司所属电厂或子公司分别签署了“内蒙古燃料采购框架协议”,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于合同期内,内蒙燃料公司向本公司所属电厂或子公司供应煤炭,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合计约为人民币54.25亿元。

二、《关于2013年公司部分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北京大唐燃料公司采购煤炭。本公司与北京大唐燃料公司签署了《燃料采购框架协议》;本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同意从北京大唐燃料公司采购煤炭,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合计约为人民币355.05亿元,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公司”)向本公司部分子公司销售煤炭

1、香港公司与北京大唐燃料公司于2013年2月6日签署了《香港-北京燃料销售框架协议》;香港公司同意向北京大唐燃料公司销售煤炭,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合计约为美元3.8亿元,折合人民币23.674亿元,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香港公司与本公司于2013年2月6日签署了《香港-电厂燃料销售框架协议》;香港公司同意向大唐国际潮州发电公司和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公司销售煤炭,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合计约为美元5.22亿元,折合人民币32.521亿元,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有关签署合同进行煤炭交易的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13年2月6日的H股公告及日期为2013年3月4日的股东通函。

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以普通决议案的形式增加审议上述临时提案内容。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签署该系列合同将构成本公司持续性关连交易,于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的股东及其联系人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须就上述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审议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4日

附件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经修订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经修订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3年3月25日召开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并批准《关于内蒙古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管理企业供应煤炭的议案》   
2、审议并批准《关于2013年公司部分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向北京大唐燃料公司采购煤炭   
(2)香港公司向北京大唐燃料公司销售煤炭   
(3)香港公司向本公司部分子公司销售煤炭   
特别决议案   
3、审议并批准《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并批准《关于延长<2011年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 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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