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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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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3-015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有媒体报道公司将注入石墨烯资产

 ● 公司目前未签署任何与石墨烯资产有关的意向或协议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已经与本公司签署了相关框架协议,承诺将在未来注入旗下的石墨烯业务资产。

 公司大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2月27日与南江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8.06%的股份转让给南江集团(详见公司临2013-012号公告)。由于南江集团已涉足石墨烯产业的投资和开发,因此,针对上述报道,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公司大股东进行了核查。

 二、澄清声明

 (一)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未与南江集团签署过任何与石墨烯资产有关的意向或协议;

 (二)经公司书面函证公司大股东兴盛集团,该公司回函明确表示,兴盛集团目前确在与南江集团商谈在石墨烯产业领域合作的事宜,该谈判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三)经本公司征询了解,南江集团目前所投资的石墨烯资产主要处于初步投产和研发阶段,未来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公司在2012年度报告中披露将依托大股东资源,在新材料、白酒和金融领域逐步实施转型。经征询大股东表示,除宋河股份酒业外,目前在包括石墨烯在内的新材料、金融领域没有资产注入计划。

 (五)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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