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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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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条例出台条件正在成熟
□本报记者 王颖春

 □本报记者 王颖春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4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将近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经验与国外经验结合起来,将相关机制、体制法制化。一开始恐怕还难以做到在全国人大立法,但在国务院层面出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条例的条件正在成熟。

 2010年底颁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将全国划分为国家层面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各类功能区的发展原则不一。《规划》还明确了能源、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和框架。

 杜鹰表示,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出台后,应继续通过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配套政策,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去年财政用于生态补偿的资金达300多亿元,但还远远不够,今后中央财政应加大对生态补偿的转移支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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