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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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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3-009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2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美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大集团”)提交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临时提案》,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3年2月27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对比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美大集团认为此次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较大,该议案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妥。因此提议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美大集团持有公司67.50%的股份,本次提交的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本公司将于2013年3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四)召开时间:2013年3月15日(星期五) 下午1:30 (请提前15分钟报到)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11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11日,截止2013年3月11日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3月13日下午4: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夏兰 徐红

 3、联系电话:0573-87813679 87812298 传真:87813990 87816161

 4、邮政编码:314416

 5、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1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一)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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