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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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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3-007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加强自有网点布局、提高公司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同意,2013年2月27日,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竞拍成交价13,100万元获得了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相关地块(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号为:榕马土让[2013]01号,该宗土地编号:马宗地2013挂-01号)土地使用权。

 挂牌人: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竞得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相关地块进行竞标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上述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获拍土地概况:

 该地块宗地位置位于马尾罗星路(原马江大厦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13,76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业(兼容商务办公C2);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3.1,建筑密度≤33%,绿地率≥30%,商业建筑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30%,应为集中式商场;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含商务办公)40年;挂牌起始价为11,000万元。

 四、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13,100万元,本公司已获得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尽快与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拍土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竞拍土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获得后,公司将通过合作或自己开发等方式,建设商业地产,其建成后的商业物业将由公司自用于开设百货商场、大卖场、体育用品专卖店等(而不分割销售),将有利于本公司商业网点的布局。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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