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2月22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经董事局主席授权,并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张水鉴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822,199,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9.8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暨主体变更的报告》;
同意822,199,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李勇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