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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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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2年12月31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万科A(证券代码:000002)”进行估值;同时对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从2013年1月21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万科A采用收盘价进行估值;对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其估值日当日的份额净值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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