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13-003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月18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王维廷因公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尚兴中主持,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王维廷同志辞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王维廷同志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职务。公司对于王维廷同志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姜涛同志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股东单位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姜涛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姜涛同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姜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4、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2月5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姜涛为董事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会议通知详见2013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3-004号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总经理及董事候选人姜涛简历
姜涛,男,中共党员,汉族,1969年8月出生,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汽车制动器厂办公室主任、冲塑分厂副厂长、生产处处长,吉林汽车制动器厂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吉林汽车制动器厂厂长、党委书记,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13-00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2月5日(星期二)下午3:30 时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五)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议案:关于选举姜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详见2013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第2013-003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 年1月2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3 年2月4日(星期一)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2555 号;邮编130103。
联系电话:0431—85158570
传 真:0431—85174234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3年2月5日召开的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