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2〕031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胜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以及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3年1月14日下午13:30,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2年12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如下:
| 序号 | 公司章程原文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 1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数控机械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咨询,液压气动、电子电器元件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货物进出口(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数控机械设备及液压气动元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咨询,电子电器元件的销售;机械零部件的加工和销售;货物进出口(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2〕032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3年1月14日下午13:30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14日下午13: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8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3年1月10日-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办公楼302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1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中良
2、联系电话:0531-82685200
3、邮编:250101
4、传真:0531-82685201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1月14日召开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