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2012年12月4日、5日、6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2012年12月4日、5日、6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此类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
3、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核实,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所有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