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6日公告,定于12月7日各自发行新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两期超短融发行金额合计为250亿元。
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200亿元,期限270天。国家开发银行担任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本期超短融不设担保,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面值)50亿元,期限270天。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本期超短融无担保,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A。
两期超短融均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面值发行,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时间安排基本一致,均为簿记建档日2012年12月7日9:00-11:00,发行日12月7日,缴款日、起息日、债权债务登记日12月10日,上市流通日12月11日,兑付日为2013年9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葛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