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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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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2-53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独立完整,建立了完整的产、供、销体系,规范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规范发展。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3月19日下发的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文《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福建证监局2011年3月10日下发的闽证监公司字[2011]17号文《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落实整改工作,详细内容已于2011年8月27日公告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中披露。

 福建证监局于2011年10月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发了《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1]65号),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公司根据福建证监局提出的整改意见,按要求努力做好相关披露事项;此外,为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公司在《公司章程》原第四十四条中增加了应提供网络形式表决的事项,上述事宜已分别经2012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和2012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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