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2-05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曾于2012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12月13日下午2:00开始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会议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2月6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2年12月6日下午3: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七、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凡是在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投票。

2、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2日8:00-17: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现场会议召开当日(2012年12月13日)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公司证券部

八、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孙红莉 丁伯节

3、邮编:243021

4、电话:0555-2826275

5、传真:0555-2826369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二:

股东参加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738567山鹰投票

2、表决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二、投票举例

如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67买入1.00元1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