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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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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临2012—05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按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并于2012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2年6月7日复牌。

 公司及相关各方一直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但由于经营环境变化等原因,审计、盈利预测审核、资产评估等工作暂未完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审慎原则,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公司首次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 个月内即2012年12 月7 日前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第三条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经与重组方认真讨论研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继续推进实施资产重组工作,尽快完成各项工作,并在重新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后复牌。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继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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