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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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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新玩法 小贷公司借力“基金”

 根据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然而,一些缺钱的小贷公司用各种方法从民间筹集资金。

 深圳市民李先生近日接到来自某投资公司的一条短信,声称公司有预期年化收益率超过10%的理财产品出售。在联系了该投资公司后,李先生得知这款“基金”将投资于某小贷公司。在运作上,该基金拟募集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由投资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而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认购基金规模的1%,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认购基金规模的99%,享受优先分配收益和本金的权利。

 该投资公司还在产品说明书中承诺,此款基金能实现“保本金、保收益、保增值”,投资期限为18个月,认购起点为30万元人民币,远远低于信托、PE等一些高收益产品。此外,该基金根据认购资金的不同给予的预期税后年化收益率也不同,从10%到11%不等。自基金投资起始日起满9个月后,投资者可分9个月等额回收本金。从基金投资起始日起满1个月后,投资者每月按在库资金余额分配收益。推介资料还透露,通过这种方式募集的资金投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委托小贷公司发放微贷、购买该小贷公司已经发的微贷资产、购买以微贷为投资对象的信托产品等。

 “这种形式的产品已经发行了好几期。”投资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在业内很有名,历史数据显示其净利润年增长率均在50%以上,年化投资收益率超过30%,而历史不良率在1.66%以下。此前类似基金最早开始在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向内部员工发行。

 深圳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小贷公司此种资金募集方式有违规嫌疑。根据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只能是注册资本金、从银行融入的0.5倍杠杆资金及未分配利润等,通过投资公司发售理财产品获得资金放贷是不被政策允许的,“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普遍存在窄、难问题”。深圳一家小贷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少小贷公司的生意很好但资本金跟不上,而一些企业有大量闲置资金,于是有的小贷公司通过借款、发售理财产品等形式向其他企业甚至个人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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