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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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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2-052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2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12月06日(星期四)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周云女士。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证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4,271,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8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刘桂林律师、于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韩旭先生、张仁华女士、周云女士、崔胜利先生、张莲梅女士、杨博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韩旭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1.2选举张仁华女士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1.3选举周云女士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1.4选举崔胜利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1.5选举张莲梅女士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1.6选举杨博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金福海先生、王锦霞女士、吴国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金福海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2.2选举王锦霞女士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2.3选举吴国芝女士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志华女士,陶春芳女士为公司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刘志华女士为公司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3.2选举陶春芳女士为公司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54,271,3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会议备查文件

 1、《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省天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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