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12049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2年12月6日上午10:30-11: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 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润刚先生主持。
全体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采取逐项审议、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1。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2。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3。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12月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6日
附件:1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 修改后 |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
附件:2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十二条 关于利润分配的特别规定
董事会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的,可以先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分配预案通知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其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草案(除涉及分配之外的其他财务数据均已确定)。董事会作出分配的决议后,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再根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对定期报告的其他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和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及制订股东回报规划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且不得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相抵触。 |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 (七)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八)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
附件:3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规范、诚信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规范、诚信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
(五)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
(六)违反上述各项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承诺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第十一条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需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待公司同意后,将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预约;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前,应当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在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应当做好记录,并将记录、现场录音、演示文稿、向对方提供的文档等文件资料(如有)存档并妥善保管。 |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 第十六条 公司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由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公司应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公司不得通过互动易网站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违规泄漏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正式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公司在本所互动易网站的披露行为不代替其法定披露义务。 |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12050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30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2月1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8日(星期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第1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注: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8月2号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36)。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公司联系地址及方式: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
邮编:250200
联系人:方树鹏 陈超
联系电话:0531-83250020
传真:0531-83250085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12月24日召开的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 |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3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议案采用一股一表决权,选择方式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方的空格中打“√”为准,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每名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请准确填写股东名称及持股数;
3、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