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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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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本公司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2年12月6日起,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中证协S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因特殊事项而停牌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同时根据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原则,本公司对旗下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证券也进行估值调整。

 截至2012年12月6日,本公司旗下管理的产品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股票同方国芯(002049),按上述估值调整对上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总计为0.37%。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2年12月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12 月7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

 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0,000元)(以下简称“增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后,股东及股东出资比例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0%,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3%,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8%,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上述增资事项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

 公司本次增资及章程修改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91号文)的批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已于日前完成。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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