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2版:信息提示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2-06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陈铁峰先生于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12日卖出公司股票,2012年11月13日买入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现就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陈铁峰先生于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12日累计卖出公司股票73,722股,成交均价10.86元/股。陈铁峰先生于2012年11月13日拟卖出公司股票8,000股,但因操作失误,误将该笔卖出指令录入为买入指令,导致其买入公司股票8,000股,买入均价为10.33元/股,构成了短线交易。

 本次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的处理

 1、本次短线交易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已向陈铁峰进行了口头警告,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陈铁峰应当将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4,240元上缴公司,同时陈铁峰先生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2、公司今后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