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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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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39 股票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2—027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定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 9:00 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一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6日、3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守信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9,829,324股,占公司总股本230,000,000股的39.0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郝瑛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89,829,3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9,829,3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同意89,829,3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阴春霞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式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编号:临2012-028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以及山西证监局《关于督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方面履行承诺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专项披露如下: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控股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矿山资源转让承诺

 控股股东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其所拥有的与狮头股份主营业务相关的矿山资源择机转让给狮头股份。

 承诺时间:2007年5月14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狮头集团尚未履行上述承诺。

 3、未履行的原因:

 从2007年下半年起,太原市政府提出了西山生态建设规划,并对西山地区化工、建材等类型的企业实施搬迁的设想。自此,公司在政府主导和支持下一直在积极推进搬迁改造工作,2012年,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的子公司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注册资本为5 亿元的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51%,由该公司实施2*4500T/D 水泥生产线并配套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的工程建设。2012年8月底,公司本部的水泥生产线已全部关停。目前新项目正在进行土建施工。该项目采取总包的方式,由南京凯盛水泥设计院为项目总包单位,预计将在2013 年下半年投产。在公司搬迁改造期间,集团公司尚不能实施股改时将矿山资源择机转让的承诺。

 解决方案:

 太原狮头集团公司将在本公司新项目建成投产后实施股改时将矿山资源择机转让的承诺。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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