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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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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15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实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118,433,135股,占柳钢股份总股份的82.6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施沛润先生主持。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之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票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议案

 同意2,118,433,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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