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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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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红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罗亮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注:公司2011年8月吸收合并了原金科集团, 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了201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据(详细情况参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4月出具的天健〔2012〕8-3号《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期初数调整的说明》)。据此,公司本报告期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相应调整,即为本报告中上年同期数为调整后数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批露。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的证券投资收益对公司业绩影响甚微。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2-06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0日以专人递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主席黄红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正确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号—投资性房地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2-07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星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星聚”)开发的金科廊桥水乡项目建设,金科星聚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 贷款48,000万元。

 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兴业信托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金科星聚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贷款48,000万元。金科星聚同意自合同履行日起按12%年率向兴业信托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信托贷款本金按到期一次性偿还完毕。

 二、本次交易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1、本信托计划期限:至成立之日起两年。

 2、资金占用费:金科星聚按12%年率向兴业信托支付资金占用费。

 3、本信托计划到期还款方式:本信托贷款本金按到期一次性偿还完毕。

 4、担保措施: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为本信托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次本公司对金科星聚提供的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授权范围内,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介绍

 1、金科星聚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星聚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沙坪坝区曾家镇曾凤路2-1、2-2、2-5-1号

 法定代表人:蒋思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审计,金科星聚截止2011年末总资产为279635万元,净资产为-3718万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395万元,2011年净利润-2726万元。

 2、兴业信托

 公司名称: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26层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12亿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

 据兴业信托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35,726.09万元,净资产为321,817.68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 49,044.07万元,净利润 20,407.87万元。

 兴业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信托计划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有助于增加本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业务发展。

 2、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公司信托融资累计金额

 自今年年初以来,公司已累计偿还信托融资245,496万元,新增信托融资13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信托融资余额为336,859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2-07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经2012年5月21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2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各控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38.5亿元,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4号)和《关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36号)。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合川区金科合竣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向浙商银行重庆分行借款18,000万元,用于金科世界城项目的开发,期限23个月,本公司用相关资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向工商银行长沙韶山支行借款25,000万元,用于东大院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金科扬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借款25,000万元,用于吴江廊桥水岸项目的开发,期限17个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将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江龙投资有限公司的40,000万元债权平价转让给长安信托,长安信托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受让成都江龙的债权,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的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质押担保。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52号)、《关于与长安信托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6号)及《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62号)。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星聚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48,000万元,用于金科廊桥水乡项目的开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9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体系以外的第三方的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3,922万元,占本公司截止2012年9月30日净资产的107.82%,占总资产的14.95%。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2-07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现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的,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将继续提醒和督促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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