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义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严珊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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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1年12月公司收购五河电厂、桐城电厂51%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要求,公司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2011年度财务报表年初数追溯调整的议案》,视同被收购电厂在以前年度一直存在进行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根据上述议案的内容,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该追溯调整对2011年度财务报告无影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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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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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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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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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下降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
□ 确数 √ 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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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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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2011年丧失原子公司东湖高新控制权及重大影响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对东湖高新的长期股权投资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截止报告期末尚持有东湖高新24,787,988股。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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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2011年11月24日,公司完成了11.8亿元公司债券的发行(证券简称:11凯迪债 证券代码:112048),并于2011年1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系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面值为100元),票面利率为8.5%;公司债券期限为7年,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2年6月15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发行的11.8亿元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2012年跟踪评级结果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2—049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将与本次决议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资源勘探抽采项目开发利用的投资与管理、技术研发、综合利用”的经营范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故对现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原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新能源、化工、环保、水处理、仪器仪表、热工、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的安装修理;承包境外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及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新能源;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资源勘探抽采项目开发利用的投资与管理、技术研发、综合利用;化工、环保、水处理、仪器仪表、热工、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的安装修理;承包境外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及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余丹同志辞去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议案》
2012年10月17日,余丹同志因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请求,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10月1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2—050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贺佐智、张自军、徐利哲。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将与本次决议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