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0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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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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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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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5月6日至201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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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60%,投资于基金的资产中不低于80%投资于黄金基金。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5%。
(3)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4)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5)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7)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8)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中基金资产净值的20%。如投资境外伞型基金,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9)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10)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在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后,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将不受上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上述限制。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79%。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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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努力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按照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金价在三季度呈现了先抑后扬的态势。季初维持了3月以来的调整态势,这一波调整的主要诱因是欧债危机从希腊、葡萄牙等欧元区外围国家向西班牙、意大利等欧元区核心国家传导。投资者担心危机失去控制会引发急剧的债务通缩。大量资金出于避险的目的,涌入以美国国债为代表的“无风险”固定收益类资产,导致美元指数走强、美国国债收益率下降,给金价带来持续的调整压力。为了挽救市场对于欧元的信心,欧央行行长德拉吉在7月举行的欧央行议息会议期间对于市场进行了口头的干预,表示将尽力捍卫欧元,随后又公布了危机应对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直接货币交易计划(OMT)。另一方面,德国宪法法院也在9月12日就欧洲稳定机制(ESM)和欧盟财政协定做出合法性裁定,为成立统一完整的欧元危机稳定机制扫除了最大障碍。虽然OMT计划尚未实质性启动,但欧元区各主体展现了协调一致行动的意愿和能力,成功地维持了投资者对于欧央行进一步实施政策干预的预期。
由于对全球经济放缓和财政悬崖的担忧,美国企业缩减资本开支导致美国经济复苏速度放缓。基于货币政策仍需要为经济复苏创造条件的判断,美联储在7月份决定延长扭转操作的政策,规模达到2600亿美元。在9月的议息会议后,美联储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干预的力度,实施新一轮量化宽松,并且暂时不限定规模,承诺在经济好转前持续购买按揭抵押债券计划以及延长超低利率到2015年中,以上三大政策措施奠定了美国货币政策进入新一轮宽松时期的基调。基金经理认为,抛开对于实体经济的效果不论,这些措施能够有效地扭转投资者的通缩预期。观察美国预期通胀的变化可见,自3月以来随着欧债危机的深化,两年期预期通胀率持续地滑向通缩的边缘,直到7月份以来欧央行、美联储连续采取宏观干预措施以后,两年期预期通胀率已逐步回升到年初的水平。由于黄金自3月份以来的调整是由短期通缩的预期驱动,随着该预期逐渐消除,金价自然见底回升。基于这个逻辑,本基金在7月底加大了对于黄金ETF的投资比重,并且适度地配置了白银ETF。以上策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充分参与黄金的这一轮上升行情的同时获得了相对于基准的超额收益。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89%。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继美联储和欧央行连续推出的干预措施后通胀预期大幅攀升,黄金价格随之走强。不过考虑到欧洲央行的直接货币交易计划(OMT)还未执行,欧债危机还未有根本解决,短期内黄金的上行空间会受制约。需要注意的是美联储推出的是不设期限的开放式量化宽松,意味着年底如果财政悬崖威胁加剧,国债收益率再次上升时,有可能继续加码和重新扩展购买资产范围至国债。此外,未作冲销的计划,会导致资产负债表扩张,加剧四季度至明年的通胀上行压力,促使金价进一步上升。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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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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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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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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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