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应广东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号文)要求,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自查,现将目前尚未完成的相关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事项一:重组承诺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梁社增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梁家荣先生承诺,在2008年度重组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其所持有的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实业”)23.75%的股权注入到上市公司。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公司与梁家荣先生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了该项股权注入工作,并于2009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
未履行完毕原因及其解决方案:2011年8月,公司接有权部门通知,公司本次交易涉及房地产资产不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根据证监会上市部函〔2011〕258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了本次交易的申报材料,终止本次股权注入工作。公司未来将与梁家荣先生积极沟通,在市场条件和公司条件都许可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完成公司对梁家荣先生持有的世荣实业23.75%股权的收购。
事项二:分红承诺
承诺内容: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中,公司承诺,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止到目前,尚未发生符合此次承诺履行的必要条件。
上述分红承诺详细内容见2012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