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2-02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获同意
开展前期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粤发改能电函[2012]2738号),本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2×100万千瓦发电项目已获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2012]320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该项目拟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公司将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等研究论证工作,抓紧落实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及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后,公司将按程序申报核准开工建设。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