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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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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2-04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9月5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成执字第1571-14号]民事裁定书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成执字第1571号]执行完毕通知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与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2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并由本公司、四川蜀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炜制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一案,详细情况见2006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2007年5月24日、7月24日、8月18日、11月29日、2008年3月27日、10月18日、2009年9月19日、10月27日《证券日报》和2010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

 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9月17日(2007)川民终字第60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述一案。在该案诉讼中,法院依法查封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充的房产及其设备,并在执行中继续查封。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申请人于2010年3月15日向法院申请对前述财产继续查封。

 三、判决情况

 1、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成执字第1571号]执行完毕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成民初字第313号民事判决受理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执行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炜制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于2012年4月13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说明被执行人已经全部清偿债务,据此,通知如下:本院【2006】成民初字第313号民事判决已经执行完毕。

 2、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成执字第1571-14号]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9月17日【2007】川民终字第600号民事裁定和本院【2006】成民初字第313号民事判决,受理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执行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炜制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本案诉讼、执行中,本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财产。2012年4月23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称,经本院执行,借款人及担保人的部分资产成功变现处置,余下债务也已由借款人于2012年4月10日全部清偿,申请依法结案并解除对被执行人资产的查封和冻结。

 本院认为,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一款第1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31条第1款第4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顺庆区舞凤镇周家坝工业小区内的24141平方米厂房的查封。

 二、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顺庆区舞凤镇周家坝工业小区厂房内机器设备的查封。

 三、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顺庆区舞凤镇周家坝工业小区内的68803.0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四、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周家坝5891.38平方米房屋的查封。

 五、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19号房屋的查封。

 六、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琼民源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证劵代码000508);海南高速法人股(证劵代码000886)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止,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2-044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1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山东金岭铁矿拟转让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事项(详见2012年5月15日《中国证劵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公告2012-028号)。

 公司于2012年9月6日收到公司大股东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来函,具体内容如下:接到公司大股东山东金岭铁矿通知,经山东省国资委批准,山东金岭铁矿将其持有的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以不低于25496.37万元的价格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代码SZZR12060,挂牌时间2012年9月7日,详细内容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上述股权转让可能涉及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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