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31日上午9:30,在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泳洪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0,061,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57%,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律师,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0,061,548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议案2、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0,061,548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议案3、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120,061,548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肖浩、章丹雯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