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箕漕街76号凯利大酒店八楼凯利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久芳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8957803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40%。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致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股份895780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陈农、朱挺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