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4日下午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15:00 至2012年8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公司综合技术大楼1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晓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1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96,641,81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94,458,78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2,183,02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次大会涉及的《关于修改<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三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96,032,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572,700股;弃权37,000股。
以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同意395,976,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652,750股;弃权12,21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201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95,997,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572,700股;弃权71,21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国靖先生、黎中利先生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监事等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廖国靖先生、黎中利先生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