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15日在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0,814,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桂模先生主持,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一、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0,814,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指派曹钧律师、霍桂峰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