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2-03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8月3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上午10:00起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论证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期限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加对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投资的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健江、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399、0755-33356333-8857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论证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期限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审议《关于增加对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投资的的议案》   

说明: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2-03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余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余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余金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余金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2-03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现更正如下:

原决议公告:

10、审议《关于增加对飞马(香港)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飞马(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随着公司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的拓展,飞马香港作为境外操作平台的作用日显重要。为适应业务的发展,公司计划增加对飞马香港投资美元1,500万元,以配合国内业务的开展。投资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现更正为:

10、审议《关于增加对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随着公司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的拓展,其作为境外操作平台的作用日显重要。为适应业务的发展,公司计划增加对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投资美元1,500万元,以配合国内业务的开展。投资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